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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散文诗] 18、说点“怪”的事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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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22 19:30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8说点“怪”的事吧!!
河南南阳油田薛洪文,2017.9.22
说点“怪”的事吧!
这个方块字内的事。其字的象形已略去了许多,许多与心有关的地方,我们也不常去关注,“怪”就通俗为少见之物,凡少见之后,又长了见识,也就不为怪了。
于是乎,就把一个奇字拉到旁边,凡奇可以论之,也可以认可容之,更可视为大于认可的。
有奇的山水风景,有奇的生命造型,如此凡多的更有凡多,我们大可赏之,也可叹之。只是这些都是审美后的,是先人引导而提前灌入的心的价值认可。
可我要说的,是另外的一部分。
奇句子,是诗人造的吧。诗人是灵性的布谷鸟,可这鸟也未必能落到枝上,有人说这些鸟怪,杀之也不会引起灾难性的……。
更有人,相信手掌上的声音,手掌大到可以遮荫,不习惯法的秩序与廉洁的自律。例如:若一首诗的奇句子里,有造思考人性的,反抗暴力黑势的意形,就释解为异类的怪。其处置方法通用,抄掉字稿焚去痕迹,人由“道”上的人埋掉。
这大概就不再是奇了,而是“怪”了,也不能这样地说,因为,凡少见之后,又长了见识,也就不为怪了。
本文,不能取长,也不许取长,只能取音的尾部了…..。
余音,若能延续,就可见我的字迹了。正如,一些民间的传说的事,野蛮的兽不是奇,而是有其称谓的黑大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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