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沙鸥 发表于 2023-11-29 06:37:45

谁在养盗(杂论)

  谁在养盗  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,叫做《晏子使楚》:
  楚王为了羞辱晏子,导演了一个闹剧:在楚王会晤晏子之时,楚人用绳子五花大绑着一个齐国人,押到楚王与晏子的席前。楚王问:“被绑的是何人?”手下答道:“齐人。”“犯什么罪?”“偷盗罪!”于是楚王便幸灾乐祸地问晏子:“你们齐国人都有偷盗这种毛病吗?”机智的晏子,一本正经地对楚王说:“世上有一种橘子,长在淮南,结出的橘子又甜又香;有人把它移植到淮北,结果,结出了枳,又苦又涩。我们齐国人,在自己的国度里安分守己,一到你们楚国便染上了偷盗的恶习,这莫非是你们楚国的水土适宜养盗吗?”楚王自讨没趣。
  这个故事今天在许多地方又重演了,抢劫、偷盗事件蜂起,劫贼明目张胆,当街抢劫,入室偷盗,甚至杀人越货,恶性事件越演越烈。这莫非是那些地方适宜养盗吗?答案是否定的,那么谁在养盗呢?
  减轻刑罚,从反面来说,就是纵容了劫盗。国家明文规定,公安办案人员,不得越权虐待疑犯,这个“权”很难确定。稍有不慎,可能就会违反规定,就得受处分,甚至被开除。于是乎他们很怕触这条高压线,干脆撒手不管,以求明哲保身。公安干警一撒手,劫贼们就乐开了怀,更加肆无忌惮,放心大胆地去经营他们的“南来北往开发公司。”
  盗贼们很懂得刑法,刑罚严厉,他们就销声匿迹;一旦稍有宽松,他们就会卷土重来,大张旗鼓地出笼作案。乐清柳市就有一个盗贼,青天白日登门入室偷盗,结果被逮住了,眼看着就要挨拳打脚踢,受尽皮肉之苦了。他还蛮懂得法律的:国家保护人身自由,不容侵犯,于是他就叫旁边的同伙(未被逮住)拨打110。110警车迅速前来,替他解了围,此贼终于免遭皮肉之苦。
  公民集体观念的淡化,守法护法意识的削弱,从客观上纵容了盗贼。见诸于报端的许多报道:劫贼当街行劫,还殴打对方,路过的群众无一人问津;邻居被盗,乡邻们视若罔闻,大家都怕引火烧身,少惹是非,以求自保。各人自扫门前雪,哪管他人瓦上霜。这样以来,盗贼胆子越来越大,不畏旁人,只须提防对方,于是乎就大劫特劫,大盗特盗起来。
  市场的垄断,企业的兼并,土地的集结,使得大批社会人员失业,沦为无业游民。这些人得不到及时的安置,为了生计,往往与社会上的闲撒人员、地痞、流氓、二流子结成团伙,坑瀣一气,逐渐走上了劫盗之路,行鸡鸣狗盗之事。他们一旦过怪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,就会终身乐此不彼。他们又不学无术,没有一技之长,何必又要去花大力气谋求职业,自食其力呢?
  综上所述,谁在养盗?法之宽松养盗,民之自顾养盗,贪图享乐养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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